摘要
通过对美国军方可利用的研发机构的研究与介绍,可以发现:在武器装备研发前期,公共研发机构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而在武器装备研发后期,企业研发机构的地位则更加重要;与美军可利用的研发机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我国军方研发机构偏少、能力偏弱,对大学及其附属研究机构的利用和资助不够,缺乏一些独立的公共研发机构。其结果可能导致军方对企业研发力量的过度依赖,以及企业对由政府或军方资助完成的国防科技研发成果的垄断,从而使军方在后续的武器装备采办中处于不利的谈判地位。因此,有必要加强对公共国防研发机构的建设和利用。
出处
《军民两用技术与产品》
2019年第6期14-20,共7页
Dual Use Technologies & Produ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