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言文字学家对汉字与拼音文字的字数进行过多次比较,一种意见认为,汉字字数多而拼音文字字数少;另一种意见则认为,汉字字数少而拼音文字字数多。这两种意见都不正确。因为这两种意见或者是拿不同类型的文字比较,或者是拿文字与语言(这是两种不同的事物)在作比较,同时都忽略了比较对象的单位量,因而这样的比较是不科学的,其结论是不正确的。汉字与拼音文字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文字,它们之间缺乏一种相等的单位,因而缺乏个体的可比性。许多人拿着本来缺乏可比性的两类文字单位进行比较,从而得出汉字难学而拼音文字易学,拼音文字优于汉字的结论,这是以偏概全,不足为凭。如果要对两类文字进行比较,可行的办法是拿它们作整体比较。如果从整体来看,汉字未必比拼音文字难学。
出处
《华西语文学刊》
2011年第2期203-212+256,共10页
Acta Linguistica et Litteraturaria Sinica Occidental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