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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上饶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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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赣府字[2015]21号2015年3月6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省调整上饶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3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国函[2015]37号文件已同意撤销广丰县,设立上饶市广丰区,以原广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丰区的行政区域。广丰区人民政府驻永丰街道府前街1号。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7期19-1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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