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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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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赣府发[2016]6号2016年2月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厘清监管责任。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Z2期4-77,共7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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