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府厅字[2017]99号2017年8月2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江西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函》(赣府厅字[2005]12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的通知》(赣府厅字[2004]150号)同时废止。(此件主动公开)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2期35-44,共10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