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府字[2018]15号2018年2月1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确定,赣州市慈姑岭、抚州市荆公路等18处街区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7期40-40,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