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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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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赣府字[2018]15号2018年2月14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更好地保护、挖掘和继承我省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确定,赣州市慈姑岭、抚州市荆公路等18处街区为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7期40-40,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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