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赣府发[2017]40号2017年12月22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精神,加快健全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划分原则(一)总体要求。1.全面落实中央改革精神。坚持财政事权由中央决定,全面承接和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Z1期25-31,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