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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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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个人的青春,终逃不过一场爱情。在这里,有爱,有情,却往往没有结局。1陈丹17岁时就向齐鑫表白过。可惜,表白方式太隐蔽,时隔7年齐鑫才明了。这时已是2004年6月,在北京。这是他们在异乡重逢的第114天,在此之前失去联系好几年。若不是那日在国家图书馆复印资料的地儿,陈丹喊出齐鑫的名字,
作者 林特特
出处 《婚姻与家庭(家庭教育版)》 2012年第3期38-3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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