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带着女儿逃离那个美国家庭1998年,26岁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随52岁的唐纳德去了美国——那个我梦想已久的国度。在美国的生活如我梦想中的一般优裕而舒适,很快我就适应了美国阔太太的生活。但有一件事情让我耿耿于怀:唐纳德并没有与我举行婚礼,我们也没有登记结婚,只能算是同居关系。每次我向他提起此事,他总是把我紧紧抱在怀里说"亲爱的,我们相爱不就足够了吗?你看我的父母,我的孩子都那么喜欢你,我的家张开双臂热情地欢迎你做女主人,这一切难道还不够吗?难道你还要怀疑我对你的爱吗?"我说不过他,只好将此事搁置。不久,我怀孕了。当我告诉唐纳德时,他竟像孩子一样兴奋,连连亲吻我:"亲爱的,你太棒了!你为我们家立了大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