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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关于雁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研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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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全面深入了解和把握全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采取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出处 《衡阳通讯》 2013年第5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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