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践行“三严三实” 争当“四有”干部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党员干部树立和发扬好作风提出的要求,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是习近平书记对县委书记的叮咛和要求,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约束和期盼。"三严三实"与"四有"一脉相承,相互促进、相互统一。只有做到"四有",才会坚持"三严三实";只有坚持"三严三实",才能做到"四有"。领导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举措,努力争当心中"
作者 邹致和
机构地区 中共雁峰区委
出处 《衡阳通讯》 2015年第6期18-21,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