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里耶秦简证实了当时的家庭中有多妻和蓄婢的现象,又证实了存在一些和父母生活的直系家庭,为算赋是向妇女专门征收的赋提供了众多可信依据。再加上传世文献和张家山汉简的佐证,便构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更加证明了秦代算赋是对妇女征收的赋。从这一事实出发,对算赋以实物为主的征敛形式、'初为赋'的内涵应嚢括所有赋税、秦汉户赋的嬗变,以及人头税在汉初的最终形成等,也可以作出新的评判。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秦汉简牍史料中的土地制度”(13AZS004)研究成果之一
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项目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