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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诸葛亮“南抚夷越”政策的典范——张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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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诸葛亮南征以后,“南抚夷越”既定民族政策初有成果。张嶷继承诸葛亮遗业,在西南方积极贯彻执行“和”“抚”方针,完成了诸葛亮未竟之业,获得了很大成就。张嶷(约公元194年—254年),字伯岐,巴郡南充国(今四川南部县)人。史称“嶷出自孤微,而少有通壮之节”。他起初是马忠的部将,在平定少数民族叛乱中,既能带兵临阵,又能运筹帷幄,史书言其“北讨汶山叛羌,南平四郡蛮夷,辄有筹画战克之功。”延熙三年春(公元240年),张嶷出任越巂郡(郡治在今四川西昌)太守。
作者 韩新明
出处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2期127-133,共7页 Journal of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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