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古时代,一些与生产有关的名词和动词,往往是不分家的。拿“鱼”来说,从开始有这个字起,它就是名词,直到现在还是这样。不过,在作动词用时,最初也是写作“鱼”的,后来人们才在字形上加以区别, 给“鱼”字加上“水”旁,造了一个“渔”字,专作动词用,当捕鱼,打鱼讲,从此“渔”、“鱼”分开,各司其职,不过一定要写在纸上才能分得开,如果念在嘴上,两个字音完全相同,是无论如何也分不开的。后来“渔”字又有了一种比喻义,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谋取某种东西,如“渔利”就是趁机会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渔食”就是夺取财物;“渔色”就是侵占美女。这些比喻是蹩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