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生实习阶段既不是《劳动法》中所明确的企业单位的试用期,也不是事业单位中的见习期,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相关单位去参与实践工作,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好掌握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目的,属于大学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本文就大学生实习阶段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的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研究,期待可以给即将参加实习和已经参加实习的大学生提供有效的帮助。
出处
《中华少年》
2016年第26期279-280,共2页
基金
2016年山东省企业培训与职工教育重点课题“大学生实习阶段权益保障法律问题研究”(编号2016-077)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