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沫若与鲁迅在戏剧上均有着独自的创见。他们的戏剧观均立足于现实人生的基础之上,有契合也有迥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戏剧功能观、戏剧体裁的价值观、戏剧传播与接受观。郭沫若与鲁迅都重视戏剧的启蒙功能,但在其实现的途径上采取的方法不同。两者都推崇悲剧,然而相比较而言,郭沫若更注重戏剧的抒情价值。两者都认同戏剧舞台演出'场'的巨大效应,但是对于演出的价值和舞台的设置有着不同的看法。郭沫若与鲁迅的戏剧观深刻地体现了这两位文学巨匠的思想特质、文艺观及其文艺实践特色。
出处
《华中学术》
2012年第2期156-164,共9页
Central China Human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