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杭政办函[2016]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2009年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以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为目的,努力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全面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建成了一批杭州地方特色鲜明、田园城市内涵丰富、生态功能健全、江南风情独具的"风情小镇"。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杭州市"风情小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9]37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达到市级"风情小镇"创建要求的萧山区舁光村、萧山区联群村、富阳区半山村、桐庐县新龙村、桐庐县莪山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