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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市政府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人员给予行政奖励为进一步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规定,8月16日,市政府决定,对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王如林(杭州韵达快递宁围公司)、陈顺富(江干区普福家园物业公司)、陈永德(杭州祥和北星酒店用品有限公司)、方成驹(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4名同志给予记二等功的行政奖励。
出处 《杭州政报》 2018年第8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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