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杭政办函[2018]13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的意见》(浙政办发[2018]8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努力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村镇美丽集聚、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农村土地利用新格局,逐步优化农村“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促进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