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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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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杭民发[2019]5号各有关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全市各有关社会组织:为培育、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 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3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4〕16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111 号)和《杭州市财政局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杭民发〔2018〕260 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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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杭州政报》 2019年第2期35-48,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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