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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几项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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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应计入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计入营业外支出。笔者认为,这种不分减值损失原因,而全部笼统地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的做法,显然不妥。因为,无论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还是无形资产,在发生减值损失时,既有正常原因引起的,也有非正常损失,如果片面地将这几项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作者 罗观树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3年第1期22-22,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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