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法治主义否认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主张“无法律即无行政”。但在现代社会 ,赋予行政机关立法权已是不争的事实。现代行政法所要探究的重点不在于应否赋予行政机关立法权 ,而是要如何有效地进行控权。我国目前无论是立法还是操作现状 ,对行政立法的制约都存在一系列不足。本文对行政立法做了明确界定 ,探讨了行政立法纳入司法审查的合理性 ,进而提出了我国行政立法的控权模式 。
出处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88-91,共4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Administration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