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科学评价安徽省实现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目标的程度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统计局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经验的基础上 ,运用现代科学的系统方法、量化社会指标分析方法和统计学的理论及方法 ,创立了“安徽省反腐倡廉工作综合评价系统”。该系统分为相互关联的目标测评体系和民意调查体系两个子系统。目标测评体系突出与反腐倡廉基本格局相吻合 ,设置廉政建设、案件查处、纠风治乱、源头治理 4类目标。民意调查体系突出与目标测评之间的印证 ,在技术上为二者的一致性提供了保证。经过对 1 7个市和省本级进行的实际目标测评和万户民意调查 ,二者的结果基本一致 ,表明 :到 2 0 0 1年 ,安徽省基本实现十五大提出的反腐倡廉目标。理论分析和实践证明 ,综合评价系统设计比较合理 。
出处
《学术界》
2002年第6期168-178,共11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