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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与全国人大立法权的界限——对香港特区终审法院居留权案判决的宪法思考 被引量:4

Circumscription between Basic Law of Hongkong and Legislative Power of Ma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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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只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项法律 ,如果基本法和全国人大的立法行为发生冲突 ,香港法院应当适用为宪法、基本法和中国法律承认的解决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来处理 ,而不是将基本法视为中国宪法 ,主张所谓宪法性管辖权。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的违宪立法行为 ,其审查权在全国人大。
作者 凌兵
机构地区 香港城市大学
出处 《法治论丛(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1期9-18,共10页 Law Journal of Shangha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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