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财政部驻黑龙江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对2001年农业税灾歉减免补助资金落实情况的检查中发现,“有税无地”现象较为普遍。 所谓“有税无地”,是指有农业税收入任务却无农业税计税耕地。造成“有税无地”现象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非农业建设(主要是指公路建设、城镇建设和农民住宅建设)占用了耕地,但未按《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关于耕地占用税具体政策的规定》的要求,及时、如实地上报核减计税土地面积及农业税收入任务。二是在历史上。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2002年第95期18-18,共1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