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现行道路交通运输“多头管理”体制严重滞后于道路运输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国将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划分为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监理)、运政管理和交通规费征收等四项独立的业务,并各自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由上而下自成体系,形成了我国道路交通运输“多头管理”的体制。在这四项业务中,除交通安全管理隶属公安部门管理外,其余三项属交通部门管理。四个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有的实行条条管理体制,有的实行块块管理体制,有的实行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即使在同一机构内,各省的管理体制也不尽相同,如运政机构有路政与运政合一的,有规费稽查与运政合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