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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举证时效制度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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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举证时效制度是指法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举证,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该期限内举证的,可在举证期限届满以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但有证不举或逾期举证者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人民法院对逾期举证不予采信的一种制度.……
作者 庄希文
出处 《发展研究》 2003年第1期51-53,共3页 Development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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