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颁布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的主体运作 ,包括最低注册资本要求、申请设立条件、逾期开业的法律后果、分支机构设立、业务品种以及市场退出等方面 ,均做了许多不同于中资银行的规定。随着金融业的进一步开放 ,会出现对外资银行实施有效监管难度加大的现象。我国应逐步取消外资银行的超国民待遇 ,重点发展合资银行 ,完善外资银行监管立法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构 ,加强对外资银行主体运作的监管。
出处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2年第6期70-72,共3页
Journal of Huna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