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货物类 1.公务用机动车辆; 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设备、速印机、碎纸机; 3.电器设备:电视机、空调机、摄影摄像器材; 4.一次性批量在10万元上的力公家具; 5.物资:抗旱物资、防汛物资、救灾物资、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包括粮食、糖、棉花等)、燃料(包括汽车燃油、冬季取暖用煤); 6.专用设备:医疗、计划生育、教学、实验室、印刷、照排、网络、广播电视影像、
出处
《中国政府采购》
2002年第12期55-55,共1页
China Government Procur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