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佣金?回扣!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最近,金融按揭公司与房地产中介公司之间的“回扣”从暗箱操作变成了阳光下的交易。 “回扣”,凡是经商之人无不对它耳熟能详。甲方给乙方介绍一单生意,成功之后,乙方从自己的利润中抽取一定的费用作为”感谢费”、“劳务费”或其他名义的费用给甲方。这笔费用的合法程度十分模糊,有时甚至是违法的,但它还是有一个合法名称——”佣金”。
作者 周方
出处 《中外房地产导报》 2003年第2期39-39,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