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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的教育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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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WTO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教育服务是其中的一类。根据《服务贸易协定》的有关规定,除由各国政府彻底资助的教育活动以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的教育活动,均属教育服务范畴。教育服务贸易有4种方式: 一、跨境交付,指一个成员在其境内向其他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通过网络教育、函授教育等。二、境内消费,指服务的提供者在一成员方境内向来自另一成员方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出国留学培训。
作者 包文
出处 《教育文汇》 2003年第2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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