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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处理在所得税中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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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可按月预提坏账准备佥,于年度终了再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3-5‰清算,计入当期费用。未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据实计入当期费用。 企业当年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部分,计入当期费用;少于上一年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部分和收回已核销的坏账时,冲减当期费用。 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由企业根据预计出现的坏账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自定。 税法规定:纳税人按财政部的规定提取商品削价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
作者 杜新木
出处 《税收征纳》 2003年第2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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