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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须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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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农村一些地方为了加强村民自治,进一步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本地秩序,制定了一些村规民约,这是农民自我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但是也有一些民约,在内容上存在不少问题。有些村规民约掺杂了浓厚的封建派色彩。动不动就罚款。还有一些条款与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相抵触,如有的规定私人建房占地由村里说了算等等。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农家之友》 2003年第2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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