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市场经济已经进入以互联网为载体的新经济时代,信用资本开始作为市场主体拥有的无形资产进行市场参与资源配置,信用将作为衡量市场主体质量的重要指标。2017年1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开篇就提出了'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该文件强调了加强大数据监管的重要性,指出要以市场监管信息化推动市场监管现代化,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大数据的运用能力,实现'互联网+'背景下的监管创新.
出处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3期168-176,共9页
Internet Finance Law Review
基金
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市场信用监管制度研究”项目内容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