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引言当代社会处于一个不断开放而变动的状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信息化程度的快速提高,世界正在进入一个有别于传统社会的风险社会。对此,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了'风险社会'这一全新概念与理论,描述了当今全球化时代是充满风险的社会。在风险社会中,应当以犯罪接受并改变风险作为引导运行的角度来重新看待犯罪,犯罪运行的过程中也必然要和风险发生各种关系。
出处
《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
2017年第4期177-189,共13页
Internet Finance Law Review
基金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6年“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立项课题“风险社会背景下P2P网络借贷之刑事风险与治理进路研究”(立项批准号:16SSL-035)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