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履行入世承诺,2001年12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世贸有关协议和国际通行规则,出台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该制度规定,今后凡涉及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11类132种产品(第一批强制认证《目录》),必须通过“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缩写为“CCC”认证,简称“3C”认证),统一使用“3C”认证标志。此项强制认证将原有的“长城”电工认证(CCEE)、进口安全质量许可(CCIB)和电磁兼容认证(EMC)合而为一,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的“四个统一”,整体认证规则与国际接轨。
出处
《摩托车》
2002年第12期17-18,共2页
Motorcy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