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会计法》在2000年7月1日施行后,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又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2001]11号文关于《企业会计制度》实施范围有关问题规定,《企业会计制度》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存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实行,同时也鼓励其他企业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国有企业有意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先行实施。但根据目前情况看,除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外,很少国有企业主动提出先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03年第2期39-40,共2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