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际关系教学过程中,我们发现学员往往对美国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一些举动感到困惑.如对美国本国内的邪教组织,它不惜动用武装力量镇压(如1985年,警方对盘踞在费城的"无畏"邪教,动用了武装直升机进行打击;1993年,除用武装直升机外,还使用了装甲车和坦克围剿"大卫教");可当中国政府以法律手段取缔、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时,美国政府却以"维护宗教自由和人权'为借口,对中国发难.这种前后矛盾的行径不胜枚举.这充分说明了美国政府一贯使用双重标准,来推行自己的"民主、自由和人权".那么,产生这一切现象的根源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