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仲调对接已经在全国遍地开花,并受到了社会的关注。但是进一步发展好仲调对接制度不能局限在通过仲裁的方式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而应该是一种全方位的系统性的对接。其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保护投资者理念的对接。仲调双方应选择在中立的原则下实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在裁断和调解中小投资者纠纷时,尤其在疑难及模糊的领域,要按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理念作出决策,这也是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理念的关键。第二,专业水准的对接。仲调双方都要致力于保持相同及出色的专业水准。调解机构及仲裁机构对接时,在不同阶段、不同环境对相同的争议的认知、评估、建议和裁断要具有相当的一致性,才能使各方当事人信服,否则将会损害双方的公信力。
出处
《投资者》
2018年第4期87-8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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