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案情介绍2014年3月,投资者W购买了F证券公司'某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公司在宣传该产品时明确表示'不直接投资二级市场'。2014年5月,沪深交易所出台交易新规,管理人需增大二级市场投资。2015年8月,该产品发放投资红利后,W又追加了投资。同年11月,该基金净值亏损,W认为F公司在投资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自行决定增大二级市场投资,严重违背之前承诺,要求F公司赔偿其损失。F公司认为,其投资二级市场是因交易新规所致,W后来已知晓该情况仍追加投资.
出处
《投资者》
2019年第1期175-176,共2页
Inves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