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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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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是法律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的强制手段,正确行使这种职权,为公正执法、顺利执法、提高办案准确性,及时惩处违法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手段,应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使用。在平时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常常发现有些执法人员因不能正确理解和区别这两种不同手段而出现滥用、混用或错用韵情况,导致执法程序不合法。那么,'登记保存'和'查封、扣押'有何区别?
作者 张祖明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3年第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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