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在国子监(国立中央大学),一般不设立算学科,国子监的课程设置主要是以“造以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凡经,以《易》、《诗》、《书》、《春秋》、《礼记》人专一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兼习之”。洪武二年(1369年)朱元璋(1328—1398)下谕令建立地方官学。“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教授生徒,讲论圣道。”于是“大建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喻……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御、书、数,设科分教。”地方官学虽学一些数学知识,但总体来看,数学教育不如唐宋时期,处于下滑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