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2年4月15日,“杜蕾丝”安全套的生产销售商-青岛伦敦国际乳胶有限公司将另一安全套生产商--杰士邦(武汉)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告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对方违犯不正当竞争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开出了500万元的索赔标的。之后的半年中,这场安全套官司因其产品的私密性引起了全国媒体的极大关注。2002年12月26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杰士邦败诉。这场品牌争端虽已告终,却给经济界人士留下了深刻印象。
出处
《管理与财富》
2003年第2期52-53,共2页
Management and Fort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