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本刊陆续收到了一些有关城管监察执法方面的读者来信,在阅读这些来信,以及采访和编辑这组文字的时候,做为办刊人,我们的心情是复杂而沉重的。一方面,我们面对的是艰难谋生的弱势群体(大多为城市失业者、残疾人和进城农民)和满怀同情的城市居民;另一方面,我们面对的是错综复杂、困难重重的执法环境和屡屡遭受伤害的城管队员。我们感到十分困惑,为什么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为什么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如此尖锐?为什么城市居民在享受美好环境的同时却又普遍同情违法者?为什么情、理、法如此对立?难道仅仅是因为法规不到位、体制不合理吗?难道仅仅是被管理者文化不高、素质低下吗?难道仅仅是因为管理者不通人情、不懂管理艺术吗?我们困惑,矛盾如此激化的根本原因到底是什么?解决这些矛盾的根本出路到底在哪里?令人欣喜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而关注弱势群体、努力解决“三农问题”、实现社会公正、建立普遍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正成为社会各界当前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城市管理者也在不断探索并开始实践服务型的管理模式。也许,这些才是解决上述矛盾的根本出路。我们还欣喜地看到,郑州市城管执法试行的“初犯不处罚”、保证书代替罚款单的管理举措极大地缓和了矛盾;江苏省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