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五大以来的5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随着多种所有制、多种分配方式、多种经营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极大地激发和释放了生产力的活力,促进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但是,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职务犯罪呈现出了高发多发的趋势。据我省检察机关近3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统计,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占案件总数的49.8%。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国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有关政策和法津法规,存在着滞后性和不易操作性,在法律适用方面,使得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界定比较模糊,现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初步探讨。一、关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定性顾名思义,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是与职务有关的犯罪,其所包含的不少种犯罪都是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构成要件,即利用自己职务上主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