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问答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强制性产品认证代理申办机构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10月18日经国家质检总局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02年12月10日起施行。新公布的规定共5章25条。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00年5月31日公布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申请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现将该管理办法简介如下:
出处 《监督与选择》 2003年第2期20-21,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