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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受理范围有待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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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疗保险的范围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覆盖范围(即保障对象的范围),二是受理范围(即保障项目的范围)。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已作明确规定,但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受理范围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与工伤、生育保险和商业性、企业性补充医疗保险之间缺乏整体上的衔接,各地自行其是,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一些矛盾,需引起重视。笔者就界定医疗保险受理范围易发生分歧的几个问题谈点看法。
作者 姜日进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3年第3期16-17,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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