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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督抽验中医院制剂不合格项目的质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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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2年度是执行新药品管理法的第一年,依据法定要求,北京市宣武区药品检验所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共收检品503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率为1%.其中医院制剂98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率为4.08%.
出处 《首都医药》 2003年第6期51-52,共2页 Capital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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