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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规则》关于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的要求? 完善内控机制 加强权力制约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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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
作者 张思峰
机构地区 海南省纪委监委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9年第8期57-5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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