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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以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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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国有个人得到了一块玉,把它献于国相子罕,子罕不肯接受。献玉的人说,我已经把它给玉石加工的匠人看了,玉匠认为它是珍宝,所以我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把不贪财作为珍宝,你把玉作为珍宝;如果把玉给我,我们两人都会丧失了珍宝,还不如各人持有自己的珍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9年第12期61-61,共1页
关键词 不贪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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